關於之前寫信到雲林縣長信箱的相關回覆!!
最近對於音樂班存廢或併到普通班的問題一直有許多傳聞,
為了確認相關的實情,我特地寫了一封信給縣長信箱,
以下是相關的問題及回覆的情形:
案號:8593姓名:張韶哲留言日期:2009/12/14留言時間:下午 03:21:00處理情形:已結案主題:關於音樂才能班分散或集中教學問題留言內容:縣長您好,我是一位音樂班的大提琴老師,最近在音樂教育界一直在討論立法院通過的議題關於音樂才能班併到普通班採分散教學的問題,這問題一直困擾著音樂班的家長及老師,而縣府也無明確表示是否維持現狀採集中教學或分散教學,而最近我在網路上看到許多人為了音樂班的存亡在努力,以下是相關的文章: 11月13日 早上10:00於立法院202會議室 教育部次長吳財順及特殊教育小組執行秘書林坤燦.在立法委員蔣乃辛安排下與台北縣市藝術才能班家長代表展開藝術才能班成班問題的協調與說明. 教育部明確表示: 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制度更動 . 1. 99年度的新班將依據管理.採 成班.現行制度之音樂美術舞蹈資優班更改名稱為. 2. 考試方法法規將根據辦理. 成班標準將於98學年度第二學期前修正完畢.趕上99年5月招生考試. 3. 99學年度起藝術才能班新生招生考試廢除.(新制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除外). 4. 台灣國民教育階段之正式與脫鉤. 全國藝術教育親師聯盟透過全台灣老師家長的串連,終於團結起來,給特教小組施予極大的壓力,讓她們一步一步的退讓,終於在今天承諾讓藝術才能資優班全部改為藝術才能班,維持集中式教學、取消藝術才能班入學考試的性向測驗、以及最重要的-藝術教育與資優教育脫鉤。以後特教不能再管藝術教育了。  這是一項很大的成就,在這個過程中有幾位老師非常投入,到處奔走溝通、蒐集資料、研究法條,使得在與特教人員、教育部官員會面的時候成現有條理、有根據的論述,攻守有序,同時也讓許多高層官員和民代了解到惡法所產生的衝擊。當然還有許多熱心的家長、有正義感的老師一同努力尋求幫助。在這中間有些人出了很大的力,但是完全低調不居功,我非常的感佩,全國音樂班的師生都欠他們一份情!  勝利的成果是大家的,同時與之而來的責任也是大家的!我們一定要好好檢討改進,而不是繼續現狀、因循怠惰,讓音樂班的問題繼續下去。我們應該要清楚的知道,這次會發生這樣的事就是因為音樂界的人對音樂教育長期漠不關心、音樂班本身又鴕鳥心態不肯面對問題,才會讓政府部門覺得不能不處理。這次好不容易度過了危機,但若是大就不知檢討,又回到過去的模式,難保未來不會發生更嚴重的事情,到時候要處理可會比這一次更困難了! 在連署的過程中許多人都對音樂班的各種問題提出看法與意見,我認為在未來仍會有修法的程序進行,這些意見的表達對於音樂班制度的改革都有不同程度或不同面向的幫助。我希望各校音樂班以及大學教授們能夠站出來帶領革新的運動,光靠我們這些小兼任是不可能有成果的。  我想要問的是,雲林縣的音樂班是否可以維持現狀採集中管理教學,而不要淪為分散教學,否則,雲林的藝文素養音樂人才已經不多了,再這樣下去,我想雲林縣的音樂教育將一厥不振,懇請縣長關切一下相關的問題,謝謝!!感激不盡............ 回覆內容:親愛的先生/小姐:

您好!回覆函確認【時間】2009/12/14 下午 03:23:00
我們已收於上述時間收到您的回覆函,感謝您的來函,讓我們有機會為您服務。交辦處理情形【時間】2009/12/15已將您的信件於上述時間交辦相關單位,優先為您處理。回覆情形
2009/12/21 下午 03:55:00教育處 回覆內容 台端您好: 有關 台端文中所提之「給特教小組施予極大壓力…承諾…取消藝術才能班入學考試之性向測驗」,教育部於98年12月9日召開研商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會議,修正草案中,其評量標準仍有藝術性向測驗之得分。但因出席之各界代表仍持有不同看法,以致班級型態及評量標準等其他條文目前是尚未定案的。 各校設班型態並非本府所能決定,仍必須依據特殊教育法及教育部刻正修訂之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但該標準尚未定案),待其定案行文各縣市後,始能邀集各校召開會議依法選擇欲辦理之設班型態,懇請理解。 敬祝 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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